哪位有經驗的給指點一下:
國內至親要在美國CACH買房出租,孩子在美國上高中,不夠18歲,將來要在美國上大學。
1.title能否寫國內親戚和在美國小孩的名字,等孩子18歲後,直接轉到他的名下?
2.買房時如果匯款過來?聽說國內每人有5萬美元一年的額度限製。
3.由於親戚不在美國,孩子沒有SSN,出租的收入怎麽報稅呢?孩子的學費和房子花銷,折舊應該可以deduct吧? 那樣的話估計一分錢稅不用交了。
4.如果不能按時交稅給IRS,等賣的時候是否不能拿到全款?被HOLD了的錢在買家交稅時,是不是就不能減掉學費和其他COST了吧?
多謝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