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一個股票,賺錢了,交稅。主要區別就是曾經短期還是長期持有這個股票。再買進同樣或類似股票,再買的時間基本和稅務無關,因為你賺錢了,Sam大叔就要收稅。
賣掉一個股票,虧錢了。虧掉的錢可以在稅務上有優惠,但如虧得太多,可能需要分幾年享受稅務優惠。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限製,如果在賣出前或後很短的時間內(30天)買進相同股票,或類似股票,你賣出股票所損失的錢當年就不能享受稅務優惠,以後是否能享受,理論上可以,不在本文討論之處。
具體定義和操作方法以稅務局為準,一定有例外,所以每年都有人挑戰稅務局,不少人還真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