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中在加州買了一個新房,上麵裝有太陽能板。 買時是打算做secondary home, 後來改了主意大概一個月後就出租了。 今年報稅時,本來打算拿30%的 tax credit,但看到有些地方說solar panel 的30%的tax credit隻適用於primary home或secondary home, 那我這種secondary home後來轉了rental property還能拿這個tax credit 嗎?
我試著用turbotax報了一下拿30%的tax credit 好像沒什麽問題。對了,同時作為rental, 我又報了太陽能的折舊 (並且是當年加速折的)。 這樣做有問題嗎? 我折舊的金額是solar panel cost的85% (100% - 30% x 0.5)。
另外看到有些地方說裝太陽能板可以和會計師合作, 既能拿到30%的折扣,又可以5年內85%折舊,不知道這是怎麽做到的。
請問大家有沒有相關的經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