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沒事與老婆爭論,她說不同於買股票,那是earned income,不算投資;而且,報稅時明確歸類到earned income。我說:隻要拿錢出去弄多點錢回來就算投資,她反駁說那開個店找個活幹(最多是個企業主)也算投資?
其實這是個無聊的話題,隻要抓到了老鼠,就算好貓了。老婆說得有道理,買了出租房,不是問題的解決,而是開始。想想JY在2011年有30多個evictions,有多少工作量啊。平時還有大量的工作:招租、維修、處理房客的問題等等,租金是靠完成這些工作後獲得的,當然是去earn income了。我說,那我可以什麽都不幹,隻叫他人幹,最後的結果就是拿錢出去弄多點錢回來,廣義少說也是投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