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在隔壁房產壇發了,這兒人氣旺,稍作修改,不算一稿二投吧?
隔壁房壇的朋友談退休後房產管理的發言,頗有同感。這事一般別人不大可能給出直接又“正確”的回答,因為牽涉到的因素太多,地點和管理能力隻是比較突出的二個。
以個人經曆談一下,僅供參考。我在紐約,幾十年下來,省吃儉用,利用杠杆,在2020年退休時,有幾個投資房產,都是公寓。上海有準備自住的一套,但幾乎沒有去住過,也沒出租。
退休後,考慮再三,準備慢慢賣掉投資的房產,理由很多,主要有三。
1. 房子不多,且有點分散。紐約市很大,請人管理不方便。當然如果不差錢,這問題可以解決。自己管理,自己掂量現在問題不大,5年過去了,還可以。再過5年,管理能力呈指數形式下降是必然的。
2. 孩子不願接手管理,馬上培訓也不一定能上手。
3. 收益。那位朋友已分析得很清楚,我的情況類似,紐約市出租房現金流不是很高,都是投資價值,不是現金流。
一退休就賣房,好處是此時有精力,有時間。缺點是稅務,特別是損失了把普通IRA賬戶裏的錢轉換成ROTH IRA的窗口期。做生意,有得就有失。
短期來講,售房後,收入反而增加,操心的事明顯減少,當然還沒有全部賣掉,因為每年隻準備賣一個,不然資本增值稅很厲害。我今年政府的醫療保險Part B 自付額是標準值的好幾倍了,就是因為收入高了,當然這是好事。收入高,所得稅高還有道理。但同樣的醫療保險,就因為收入高,要多收保險費,資助他人,心不甘。
投資房產多,基本請人管理,這是我的夢想,可是到退休都沒有實現。
最後,上海的自住房最近簽約賣掉,價錢當然是慘不忍睹。投資失敗教科書中的典型例子:地點和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