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下意識地用過第36計:走為上計。
那是2008年秋天,我厭倦了高壓力的工作,執意要離開工作並回北京陪老爸,公司小老板很不高興,但大老板主動給了半年停薪留職(先生的公司聽到消息後,也給了他半年,而且還保留了醫療保險)。
那時不懂理財,家裏銀子大部分是在多個管理基金(注:我們加拿大mutual funds的MER比米國高很多)和公司(思科)的股票。走之前覺得還是小心為好,於是賣掉了所有的基金(加元)和大部分公司股票(美元),放入銀行做了一年定存。那是7,8月份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那年金融危機的時間吧?我到了北京以後使勁兒地抹了兩把汗(沒有幸災樂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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