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商造的新房子,親戚搬入後,鄰居要求和他同建籬笆在界線並分享費用。
親戚(單身)不在乎沒同意,於是鄰居自己很不高興地請人造了。親戚那時沒注意籬笆是否是在鄰居自己那邊(邊界上原來的survey鐵纖已不在)。
其後鄰居和市裏告狀幾次說親戚不割草影響市容。過了兩年他們賣房搬家了。換了新鄰居。
又過了兩年,親戚想養狗,於是給新鄰居發郵件問是否可以連接自己的籬笆到他們的籬笆。沒想到新鄰居非常不友好,不但說不行,還威脅要去找律師。
親戚覺得莫名其妙,來問我們怎麽辦。我們覺得可能是上一個鄰居給新鄰居洗過腦子。避免衝突最好方法是請survey公司重新survey放上邊界鐵纖後再做籬笆。
結果survey發現那條籬笆不僅占了親戚地盤若幹英尺,還占了市裏的地(房子兩邊靠馬路)。親戚把survey結果發給新鄰居,他們馬上軟了,同意放入鐵纖表明邊界,但求親戚不要讓他們重建籬笆,親戚心軟同意了。然後不久這個新鄰居也賣房搬走了。
後來親戚也賣房搬到其他城市去了。但那份survey是賣房合同的一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