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從這裏知道Umbrella Insurance,有個問題不明白想請教一下:total coverage 為什麽要根據自己的total asset來算?這種Liability Insurance不就是預防哪天惹上事了要賠償別人的時候用的嗎?這不是應該跟據有可能的最大賠償額算啊?跟自己財產有啥關係?同樣一個事兒比如把人家碰傷了,理賠時,不能因為責任方是A家,他家總財產有100萬,就要A 家賠100萬,而如果造事方是B家,他家總財產有200萬,就要B家賠200萬吧?這個理賠額不是應該跟據損傷程度定嗎?跟責任方的財產有啥關係?
想不明白這個傘險和自家財產的關係。大家可否解釋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