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1和2假設的條件夠嚴格的:如果想做避稅的資產價值還在2米階段,那麽你的結論成立。

本帖於 2024-10-02 07:31:1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虎嗅薔薇 編輯

很多積累了財富的家庭,多是由於低價購入的資產價格暴漲,比如早前買的NVDA,或者以前買入許多出租房。或者開公司很成功。

在最初買入時,在積累初始初期,還不會立即去做轉給下一代時的避稅規劃。全部身家還在4-5米時,誰會急著把2米的資產盡快傳給孩子。

所以實際做遺產規劃的,是持有:高額;and/or 低cost basis;高增值的資產。比如目前估值在20米的資產。假設夫婦二人預期壽命還有20-30年,想象一下, 那時的資產會漲到多少米。後代需要付的遺產稅是多少。

IRS出的 Rev Ruling 2023-2 確實是狠招,破除了以前富人做irrevocable trust時既要(避遺產稅),又要step up basis(減增值稅)的可能。加上2025年以後大概率會自動生效的TCJA sunset,以後富人要多交稅的可能是大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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