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10月的case,我追尾了別人。我們在加州。對方去年10月大概剛好在兩年的時候找我的保險索賠我的保險上限(10萬)。保險公司告訴我說對方是soft tissue damage,看了醫生和chiropracter,醫療賬單大概兩萬。
我的保險上限是10萬。雙方拉鋸商談了兩個多月,今天我的保險公司通知我,談不攏。他們願意出6萬但對方不願意settle,要8萬。保險公司說接下來我可能會收到傳票(served),也可以授權他們幫我接收傳票(authorize them to serve for me)。
這件事情上我可以放心交給保險公司的律師幫我handle所有事情嗎?我需要私下再找律師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