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專家,該不該付HOA 共用地方的維修費, 自己的保險認為no fault 而拒付

因為洗衣機的接水管BUSTED,造成損失,自己保險付了自己的維修等等。漏水同時影響了公共部位,向保險報Liability, 調查以後保險公司認為是接水管內部金屬部分斷裂,作為用戶nofault, 所以拒絕了liability 賠付,還說如果HOA提告,它們可以上法庭。

HOA就使用了HOA MasterPolicy, 那個保險最後賠付了,但是MasterPolicy 有5000 deductible, 現在HOA向HomeOwner 追討這deductible 的錢。 聯係了HomeOwner 的保險公司,保險還是堅持原先的說法,並說如果HOA告到小額法庭,它們可以提供法律服務。

請教專家,HomeOwner 如何盡量維護自己的權利。保險公司的說法可不可靠?

比較簡單對應,就是HOA告,用保險公司的服務。如果輸了,再告保險公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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