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多年省吃儉用, 剛當上個小地主,就遇到個麻煩事。
本人在一小商業廣場內有一物業, 大約1500平方尺, 租給了一家理財公司, 簽約五年。該理財公司購買了一百萬元的商業保險。
現在的問題是, 最近,這個商業廣場的Association 要求各單元的租戶把Association的名字加到各自單元的商業保險中。我之前和租戶簽的合同中明確說租戶要買至少一百萬的商業保險(人家也確實買了), 但沒提要把Association也加上(因為當時association沒有這個要求)。 所以我的租戶理財公司現在拒絕這樣做。
Association 威脅說如果辦不到, 就以後每月在正常Association Fee 基礎上罰我一百美元。如果我不交這個罰款, 就在我的物業上加一個lien。
不知道Association 是否有權要求這樣做? 他們威脅的罰款是否有法律效力? 怎樣說服租戶配合?跪求老貓和諸位大神指點。 本來各種稅金費用扣掉幾乎就不剩什麽了, 唉, 現在大過節的心情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