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個多月前看急診室, 現帳單來了, +$8000, 保險公司不cover, 說是頭疼, 嘔吐不能算/看急診, 找了單位HR, 告之先讓我們自己和保險公司交涉,
我擔心的是: 既然保險公司已有說法 " 頭疼, 嘔吐不能算/看急診......", 要他們改變主意恐非易事, 所以, 求高人指點, 怎樣交涉比較好?
當 時的情況是早上妻子頭暈得不行, 嘔吐. 在床上躺著不能動, 一動就嘔吐不止, 到了中午情況更糟, 我是特地從單位趕回家送急診的. 後來查下來可能是偏耳炎引起的, 醫生怕腦子裏有什麽東西, 還專門送別的醫院做了CT (這也是為什麽費用這麽高). 現在保險說頭痛嘔吐不需看急診, 但當時的情況我們怎麽知道是什麽病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