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規則就是說如果維修費用超過車價值的80%,那車就整體報廢。你可以給自己車評價個高價,但是1997年的sentra大致就$1300價值,很不幸,你掉在一格夾縫裏,你得車的實際使用價值遠超過1300, 但是市場價值就那個,於是你不幸了。
問誰都是那結論。和保險公司沒其他好扯的,最多打幾次電話去爭辯。
或許你可以選擇去告那個車主,再拿幾百刀。不會更多了
保險股價員沒錯,你也沒錯。
所有跟帖:
• 哪個估價員的確對我說,如果維修費用超過車價值的75%,那車就隻得按整體報廢來考慮。可否再幫忙出出點子來多爭取些?如何告車主,Ge -aiche- ♀ (0 bytes) () 08/02/2014 postreply 17:00:15
• 如果你經濟不拮據,建議你換車吧,為了自己的安全。17年的舊車太小太弱太不安全。別希望上帝會關照第二次 -用戶名被占用了- ♂ (0 bytes) () 08/02/2014 postreply 17:19:56
• 是啊,也是想多爭取些銀子然後自己再添些,買輛新車。 -aiche- ♀ (0 bytes) () 08/02/2014 postreply 17: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