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Department of State有兩個表:Final Action Date表和Dates for Filing表。在美國境外走領事程序的人,一般是Dates for Filing表的日期過了你的PD,就開始處理,但是要等到Final Action Date表的日期過了你的PD才能發移民簽證。F2B ,Dates for Filing表的日期已經是2017,但是Final Action Date表的日期還是2015,所以應該開始處理了但是不能拿移民簽證。
在美國境內走AOS的人,I-485批準還是要看Final Action Date表。至於I-485什麽時候能遞交,USCIS每個月決定是用兩個表中的哪個表決定。USCIS把決定的表公布在這裏;你可以看到現在親屬移民的I-485遞交是按照Dates for Filing表,但是職業移民的I-485遞交是按照Final Action Date表。這個可以一個月一個月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