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您有言論的自由,老貓不能禁止您說什麼,但是在一個法治的社會,您不從宏觀的角度去思考為什麼法律會有如此的規定,一味的鼓吹這種非常奇怪而偏差的法律觀,老實說,您這種情況比不了解法律更危險. (這個論壇過去有不少這種言論,譁眾取寵有之,真正幫忙差矣,希望您不要走這種路,自誤誤人)
事實上,您要這麼做是您的事,但是希望您不要用您這種思考方式去誤導其他人,所謂"知之是知之,不知是不知"就是如此.
如果您覺得老貓的話太重,請原諒老貓的直言,同時謝謝您的諒解.
同時一個foot note,至少老貓可以告訴您,您所提的情況,如過是在老貓工作的洲,是於法有據,如果校方有此要求,絕對不是憑空而來,個人會建議您先看看加州相關的法規是如何規範的,再來議論他人的不是)
同時請您記住,這個規定是保障眾人的安全,不是保障您個人的EGO
言盡於此.
個人希望請您不要用這種"偏激"的思考方式攋討論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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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的大錯特錯,你的思維才是【自以為是】的【偏激】,真難相信你是學法的人?? -男文化人- ♂ (3026 bytes) () 06/30/2009 postreply 1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