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是否公民
·方舟子·
關於一個人出生後算是哪一國的公民,世界上有兩種做法。大多數國家看父母的國籍,中國就是這麽做的:中國人生下的小孩就是中國人。但也有少數國家采取的是出生地決定國籍:不管父母是哪個國家的公民,在哪個國家出生的就是那個國家的公民。世界上大概有30個國家采取這種做法,主要在美洲,美洲除了哥倫比亞,其他所有國家都采取出生地定國籍的做法。
但川普一直反對美國的這種做法。他以為全世界隻有美國一個國家是根據出生來定國籍,這說法當然是錯的。他說非法移民跑到美國,生下的小孩就成了美國公民,不就占便宜了嗎?所以他在就任第一天簽署的200條左右的總統行政令中,就有一條是取消所謂的出生公民權,規定非法移民或者拿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在美國生的小孩不能算美國公民。
這條行政令發布的當天晚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就去起訴川普違憲,第二天又有22個民主黨的州的檢察長也分頭起訴這個行政令違憲。華盛頓州的聯邦法官叫停了這條行政令,說這是公然違憲。這個法官是裏根總統任命的,他說他當了40多年法官,從沒見過有人敢這麽明目張膽地違憲。他質問:川普發布這條行政令時,律師們在哪呢?他還訓斥替川普訴訟辯護的司法部檢察官,說難以理解,居然會有律師協會的成員認為川普這道行政令是符合憲法的。
川普的這道行政令明顯違反了憲法。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明文規定很清楚,任何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接受美國司法管轄的都是美國公民。這條憲法修正案是1868年通過的。當時剛打完內戰要重建,解放了黑奴,但存在一個問題,美國最高法院曾經判決黑奴不是美國公民。以當時代表進步力量的共和黨為主的美國國會提出了一條修正案,讓在美國出生的並接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全都成為美國公民。
因為有“並接受美國司法管轄”這一條件,川普狡辯說,非法移民以及拿臨時簽證的外國人不受美國司法管轄,所以他們在美國出生的小孩也不能算是美國公民。他完全曲解了憲法修正案那句話的意思。關於那句話的意思,美國最高法院100多年前,在1898年做出過判決,是一個跟華人有關的案子。
那個華人叫黃金德,是舊金山中餐館的一個廚子。他的父母是從廣東台山到美國打工的中國人,但沒能加入美國國籍,因為1882年美國通過了排華法案,規定在美國的中國人不能歸化加入美國國籍,而且中國人不能再到美國打工。如果在美國的中國人回國後想再到美國,就會被攔下遣返。像黃金德這種美國出生的華人回老家,想要再進入美國,有的會放行,有的會被攔下來。黃金德十幾歲時曾經回過一次台山,返回舊金山時出示了自己在美國的出生證就被放進來了。也有華人被攔下來的,就去起訴。以前有過幾個案子,法官都判決他們勝訴,司法部沒有上訴到最高法院。
但黃金德這個案子不一樣。那是在1898年,他大概20歲,去台山老家結婚,之後一個人回舊金山,結果這一次移民局不放行。雖然他證明了自己是美國出生的,但移民局說,不管你是不是美國出生的,華人都不能算美國公民,把他關在舊金山的天使島準備遣返。這時候舊金山的中華商會幫他打官司,聯邦的法官判決他贏了,但美國司法部這回想把這個案子作為典型,直接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6:2判決黃金德勝訴,理由就是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
有爭議的是什麽算受美國司法管轄。判決認為隻有四種情況不屬於美國司法管轄。第一種情況是外交官或者外國統治者,他們有外交豁免權,美國司法管不了他們,所以他們的小孩也就不算美國公民。第二種情況是外國占領軍,侵略美國,美國司法當然也管不了,所以他們生的小孩也不能算是美國人。第三種情況是在美國水域的外國公共船隻上出生的,因為這種船隻被認為是外國領土的延伸,所以即使在美國的水域,船上麵的人也不受美國司法的管轄。最後一種情況比較特殊,當時的印第安部落不向美國交稅,所以不被認為是美國公民。不過後來美國通過了法律,印第安人從1924年開始也算美國公民了。所以,這種情況現在已經不適用了。
具體到黃金德這個案子,法官認為黃金德的父母不是中國政府的代表、中國的外交官,是在美國打工的普通中國人,他們也是受美國司法管轄的,所以他們生下的黃金德根據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就是美國公民。兩個持反對意見的法官的理由是種族主義的理由,說中國人跟別的人不一樣,到了美國也沒法融入美國社會,所以排華法案禁止中國人加入美國國籍,那麽他們的小孩也不能算是美國公民。這完全是一種種族主義的偏見。
在黃金德那個時候,美國移民無所謂合法、非法。一直到1982年有了非法移民問題,美國最高法院對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究竟算不算美國公民,引用黃金德的案子做了判決。那個案子是關於得克薩斯禁止非法移民的子女接受公共學校的教育,最高法院以5:4判決得克薩斯的法律違憲。即使是持不同意見的法官,也認為非法移民的子女如果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公民。所以關於這個問題實際上是一致的判決,9:0認為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就是美國公民。這其實很容易理解。非法移民、他們的子女也好或者拿臨時簽證到美國來的外國人,有沒有受到美國司法的管轄?當然有了。他們犯了罪也會被逮捕、起訴、判刑,如果有民事糾紛,也要上民事法庭打官司,所以他們當然受美國司法的管轄,他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當然也就是美國公民了。
這個問題在美國法學界基本上是沒有爭議的,隻有極個別的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最主要的一個人是加州一所私立大學--查普曼大學的法學教授伊斯特曼。這個人一直反對非法移民,所以就找了一個理由,說非法移民以及到美國臨時訪問的外國人都不受美國司法管轄,因為這些人不用服兵役,如果從事顛覆美國政府的活動,也不會被判叛國罪。這是極其荒唐的狡辯。按照他這個邏輯,美國綠卡持有者在美國生的小孩也不能算美國公民,因為美國持綠卡的人不是美國公民,也不用服兵役,不會被判叛國罪。川普是不是還必須再發一條行政令,宣布即使有綠卡的人在美國生的小孩也不能算是美國公民?
此人隻是一個私立大學普通的法學教授,以前沒有引人注意,成為名人是因為在2020年發表過一篇文章,說哈裏斯沒有資格競選副總統,因為哈裏斯的父母在生她的時候不是美國公民,而是外國留學生,所以哈裏斯不是美國公民。這篇文章引起了人們的注意,特別是引起了川普的注意,他就成了川普的紅人。川普2020年大選輸了不認輸,伊斯特曼為川普發明了一個理由,說美國大選的結果要由副總統來定,這就是為什麽川普要彭斯去決定選舉的結果,宣布川普贏。伊斯特曼很熱衷於參與川普幹預大選、否定選舉結果,也去煽動川衛兵們攻打國會,所以查普曼大學就逼著他提前退休了。他又被亞利桑那、佐治亞起訴幹預大選,這現在還沒有審理。他也被吊銷了加州和華盛頓的律師執照,沒法當律師了。就是這麽一個很奇葩的人卻成了川粉們相信的法學權威,他那一套否定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是美國公民的歪理,都被他們接受,也被川普接受。川普發布那道行政令實際上根據的就是伊斯特曼的理由。
現在行政令被法官叫停,川普馬上宣布要上訴。他的如意算盤就是要一步一步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現在是保守派的大法官占絕對優勢,3個還是他任命的,指望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判決支持他。
假如美國最高法院再次亂判川普的行政令符合憲法,後果比較嚴重。第一,會製造出一大批二等公民。以前有很多人是非法移民或者拿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在美國出生的子女,通過出生公民權天然成為美國公民,雖然川普的行政令說既往不咎,但這些人畢竟會因此被認為是當年非法獲得公民身份的,不那麽根正苗紅,會被當成二等公民來歧視。這些人當中有很多是華人川粉的子女,他們是華人川粉在美國留學、工作,還沒有沒拿到綠卡、成為美國公民時出生的,那麽他們也會因此成為二等公民受歧視,這不是自作自受嗎?
其次,也會給土生土長的美國人製造很多麻煩。美國跟其他國家不一樣,美國聯邦政府不會給美國人發公民證,身份證都是州發的。如果去申請美國護照,要證明自己是美國公民,本來很簡單,隻要拿出在美國出生的出生證(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都有出生證的),就能證明是美國公民,護照就辦下來了。如果以後光是在美國出生還不能證明你是公民,還要證明你的父母在生你的時候不是非法移民,也不是拿非移民簽證(學生簽證、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就麻煩了。怎麽證明呢?如果父母曾經申請過美國護照還好辦,拿美國護照就可以證明他們是美國公民,但很多美國人沒有拿過護照,怎麽證明他們是美國公民呢?最後就變成怎麽證明你媽是你媽的難題,這不就是製造麻煩嗎?所以那些支持川普、支持川普取消所謂出生公民權的人,最終會有相當一部分是自找罪受。
2025.01.24錄製
2025.02.17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