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八老師,我愛人持B-2簽證,來美三個月後,在9月21日 遞交485,USPS 顯示信件在9日25日已經到達USCIS 位於達拉斯市的信箱(follow to join),但是直到現在,我們還沒有收到485 回執,詢問Emma後,給了一個email 地址,發email詢問,自動回複30個工作日以內答複。我愛人的I-94 入境卡顯示有效停留美國是12月18號,等幾天如果我們還沒有收到回執,我們需要遞交I-539 以延長有效停留期嗎?另外,入境時,海關給予的有效停留期限是12月2號,以哪一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