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段時間,USCIS 就會在網站公布其信息。如下,出自 3/15/08 NSC 的。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Processing Dates Posted March 15, 2008 |
Form | Title | Classification or Basis for Filing | Processing Timeframe |
... | ... | ... | ... |
I-485 |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to Adjust Status | Employment-based adjustment applications | June 08, 2007 |
這個 Processing Date 的意思是說,在 3/15/08 時,NSC 已經處理完了 June 08, 2007 收到的 EB 的 I-485.
日期是指 Notice Date 為 6/8/07.
對於一份提交到移民局的申請,牽扯有不同的日期,主要的有 Received Date, Notice Date, Approval Date. 詳見關於"日期"的討論。
移民局雖然是在 Received Date 接到了你的申請,但沒有進入係統,是一無用處的。當你的申請於 Notice Date 進入係統,就正式進入了排隊的 queue.
在 6/15/08 的 NSC 的處理日期公布中,有如下陳述 "The processing times shown below are for applications that have just been completed"。這樣,應該是處理日期之前的申請都已經處理完畢。所有在處理日期之前提交的申請,都應該能夠在 online status 中查到申請結果。
在以前的處理日期公布中,沒有留意到移民局對處理日期有上述清楚的解釋。
根據以往的經驗,處理日期是估計的,並不意味著處理日期之前的申請都已經處理完畢,也不意味著之後的申請就一定不會處理。隻起個大概齊兒的參考作用,沒有任何的法律意義,也不做任何的保證。
正是因此,同學們過去也看到過處理日期的 retrogression. 那是因為 USCIS 希望處理完公布的處理日期之前的申請的願望,沒有達標。
過去同學們在自己的申請日期過了公布的處理日期之後,去聯絡移民局,得到的答案大都是:等到過了處理日期一個月之後,再聯絡移民局要求 service request.
過一個月,說的是原公布日期發布一個月之後,還是說等到新的公布日期是自己申請日期之後一個月,理解各異。
那時候移民局對處理日期沒有清晰的定義。現在應該沒有了歧義,隻要申請日期過了公布的處理日期,就可以要求處理。
如果我們以後看不到處理日期的倒退,那麽處理日期的公布就有更大的可靠性,及參考性。
八月份 EB-2 的排期有大的躍進 (4/1/2004 -> 6/1/2006),樂觀的估計應該能持續到財政年的結束。對於那些去年大放水的同學,雖然 I-485 的 LUD 一直沒有變化,但是應該早過了 File Management 而是在 WD 裏麵等 adjudication. (詳細的討論見"漫談 I-485 的處理程序")
移民局在二月份公布的備忘錄,掃清了 NC 的障礙。
現在的 NSC/TSC 的處理日期正好在去年的七月間,所以應該有相當的同學會喜報綠訊的,從下個月開始。
有同學問排期剛好為 6/1/2006 的算不算當前,DOS 說 No. 在 VB 的第一段,有如下解釋,"Only applicants who have a priority date earlier than the cut-off date may be allotted a number."
不清楚排期概念的同學,自己補課。
文自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3&postID=23240#ProcessingD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