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次來香港,距上次離開,間隔了近4個月。雖說4個月不算長,可對一個小嬰兒來說,四個月可是變化很大的。除了他的生活習慣和特點需要熟悉,還要按照他的日程時間表,每天三次按時”強迫”他睡覺!所以最初幾天還真有點兒手腳忙亂,整天在家裏圍著他轉。這幾天總算得心應手了,周末女兒專門安排和我一起去看上午的電影(女婿在家和菲傭阿姨照看外孫),然後一家四人匯合在金鍾的夏宮用餐,下午逛逛街市。12月是香港最好的季節。這次來了半個月了,沒有下過雨,氣溫大約維持在攝氏15-22之間,很是舒服。今年看來是要過一個暖冬了,很開心。
今天看的電影是2017年新拍的《東方快車謀殺案》,老片子雖看過,但印象不深了。不過因為看過小說,主要內容還是記得清清楚楚。這部新片子畫麵很美,演員的表演也到位。但通過大偵探波羅說出的話,強調的觀點和原諒的理由有些改變。記得原書中強調了12個人一起來殺那個綁架女孩的壞蛋,其目的就是要強調他們是一個12人的陪審團,一致判決這個壞蛋有罪。而這個片子完全忽略了為什麽有12個人一起來殺的意義。我想,這有現實的考量。如果就因為12個人相當於一個陪審團而殺了一個十惡不赦的壞人就無罪的話,那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更可能會產生被曲解被利用的反社會效果,特別是在恐怖主義泛濫的當前。偵探波羅在劇中說,即使被殺的人是罪該被殺也不能用謀殺的手段。所以,這部電影裏為了讓波洛最後選擇放過所有人能有一個說服人的理由,劇情在結尾前加了一個原著沒有的情節…… 波洛在說了第二種可能性之後,掏出了槍放在桌子上說:“現在你們唯一的選擇就是殺了我,把我扔到湖裏。” 眾人沉默,而女話劇演員搶過了槍選擇自殺,結果是槍裏沒子彈。
原來這是波羅在測試,他要確定這些人是真正值得他放棄原則解救的人,即使他們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依然不願意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而殺掉一個無辜的人-波洛。由此,波洛選擇了違背自己的原則而放掉所有的人。生活中的不平衡是存在的。波羅自嘲的說,這種不平衡是他必須忍受的。
順便再讚一點,影片開頭的耶路撒冷哭牆和伊斯坦布爾的場景好美。一定要盡早去訪問這二個地方。(^_^) 談完電影,上一張小外孫參加小嬰兒聖誕聚會的照片,讓可愛的小朋友給我們帶來節日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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