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樓主祝福。活檢取樣,造成出血過多、感染的情況不少見。不幸親曆了一回,沒有癌症,但出血量多、高燒,急診、住院八、九天,出院後

來源: nov2016 2019-10-20 09:06:2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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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抗癌征程時開始 (2)ClearCase2019-10-19 22:55:00

還要每天開車去醫院靜脈注射一個月。遺憾的是,這種情況並不鮮見,而且無法追責。不僅如此,還要支付治療感染期間急診和醫院、醫生、等等各種費用(自付部分),沒處講理。從此以後,雖指標仍不好,醫生(換了一位醫生)也一再建議,我堅決不做了,現已年過八旬,隨它去了。

所有跟帖: 

應該認識一個專門打醫療事故的律師!明顯的事故,就得告他們! -lawattaction- 給 lawattactio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0/2019 postreply 09:16:01

醫療界為了workload 做的這種事很多 -julie116- 給 julie116 發送悄悄話 julie11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0/2019 postreply 14:26:55

希望把醫院的名字寫出來。這種醫院不能去! -thetruth111- 給 thetruth11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2/2019 postreply 09: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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