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雖有「手療師(Chiropractor)」之專業,但是在美國的「手療師(Chiropractor)」是不能開藥、不能注射、不能開刀的,因此不 能稱之為「醫師(physician)」。
Chiro的希臘文是「手」的意思,practic的希臘文是「操作」的意思。因此Chiropractor的 正確譯名是『手療師(Hand Practitioner)』,絕不是『脊醫師(Physician of the Spine)』。
Chiropractic的正確譯名是『手療術』,絕不是『脊骨神經醫學』。
「醫學」(medicine)這兩個字是不能亂用的。手療術 (chiropractic)在美國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位是屬於「另類健康照護(alternative health care)」,不是正統醫學(medicine)。
因此在美國手療師(Chiropractor)隻能自行開業,在醫學中心或各級醫院絕對看不到「手療科 (Department of Chiropractic)」這一科
。因此把Chiropractic翻譯成『脊骨神經醫學』或『脊醫學』是極為嚴重的誤導。
雖然 Chiropractor在美國亦稱為「Doctor of Chiropractic」(簡稱D.C.),但這個「Doctor」指的是「學位」,不是「職業」。
例如在美國的「驗光師」給的也是Doctor學位, 叫作Doctor of Optometry(簡稱O.D.);美國某些州對「自然草藥師」給的也是Doctor學位,叫作Naturopathic Doctor(簡稱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