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離開美國,入境時邊防局可能會疑問綠卡持有人是否有“永久居住”美國的意願。如果被發現沒有永久居住美國的意願,綠卡可能被取消。
但是,沒有永久居留美國意願的這個認定,並不僅僅取決於你離開美國的時間。其他因素,比如是否家人在美國,是否在美國有自住房,是否付美國稅等等,都是考慮因素。
所以雖然你夫人常年在中國,如果她的丈夫孩子在美國,在美國擁有自住房,如果她每年都報稅,一般來說她和美國有足夠的聯係,不會導致入境的時候邊防局取消她的綠卡。尤其又是疫情期間旅行不便這個問題。
所以你要保險的話,回美國以前去找一個移民律師寫一封信,就是用法律語言把我以上說的因素都說一遍,然後附上老公孩子在美國居住工作上學的證據等等。讓她帶著這些東西入境,以防進小黑屋被詢問。應該是順利過關。
至於入美籍的問題,我不知道她在中國住如何可以滿足居住美國五年的條件,除非她去中國以前已經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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