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綠卡是E19,我兒子的綠卡是E10.綠卡是2008年8月13號簽發的,綠卡上到期日是2018年8月13號的。我們是在國內結婚的,因為我老公移民我和我兒子是屬於家庭成員性質得到綠卡的。現在我們夫妻要離婚,請問各位婚姻取消後我和我兒子的綠卡會不會有問題?是不是要另外辦手續?謝謝!
請教有關綠卡問題
所有跟帖:
• 放寬心,你和兒子的綠卡不會有任何問題. -紅葉- ♀ (104 bytes) () 08/22/2010 postreply 19:43:26
• 回複:請教有關綠卡問題 -諾水- ♀ (10 bytes) () 08/22/2010 postreply 22: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