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了就是錯了,不會因為你南泉普願,是馬祖的高足,就來附和。如果我是那裏的僧人,當時在場,必然拂袖而去。
除非,南泉斬貓,我斬其手,他無怨無悔,那我可以承認他是真牛逼。他斬貓,我斬其手,他不願意,左右而言他,躲避,反抗,那麽,罪孽深重!
佛陀還喂鷹飼虎呢,甚至沒讓老鷹、老虎餓死。六祖在獵人隊十五年,雖然不可避免會殺生,但他隻吃野菜,將野菜在肉湯裏涮一下,就這樣吃了十五年。
試問,誰更值得敬仰?
不從佛家,從我們道家來看,《道德經》最後一句十六個字是:“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天道,都是利而不害的。但道家也強調,為而不爭,所以這個話題,我也就不再爭論下去了。我自己的看法, 我已經表達很清楚了。
當然,這個小爭論,並不影響我繼續學習孔兄的五燈會元解讀係列,以及對你宣揚的第一義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