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我以我美國公民的身份給父母辦移民。有幾個問題請教您。
(1)我現在在讀書沒有收入。找美國人做擔保我父母兩人,擔保人的收入必須超過多少呢?因為我本人不擔保我父母(我沒有收入),我是不是就不用提交我的tax return和asset這些證明了?
(2)需要我父母提交以下嗎?他們的出生證公證,未刑公證,結婚證公證,護照,護照照片。
(3)關於父母的結婚照公證(他們沒有這個,應該去哪裏補辦呢?是去民政局還是派出所開證明,然後去公證處嗎?
(4)我讀了I-130 instruction上說為證明父母和我的關係,我需要提交出生證公證上必須有父母的名字。我目前的出生證公證上沒有父母的名字,我還需要重新辦個有父母名字的出生證嗎?應該是去哪裏辦呢?是去派出所開證明,然後去公證處辦嗎?
(5)父母拿到綠卡後是不是要每年在美國待6個月以上?
(6)從提交申請到通過一般多長時間呢?
謝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