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副申請人的H4竟然在主申請人的綠了之後批了,是不是應該馬上辭職?

USCIS做事情真是拖。我老公本來年初的時候幫我申請H4,我一直有我自己的H1工作. 大半年過去了一名局就是不批。上個月老公的綠卡都收到了。我本來以為既然老公的綠卡都批了,我的H4肯定就不會批了因為這個H4嚴格來講是無效的,因為我老公已經不是H1了嘛,對不對? 所有我就想,算了,就一心等我的綠了。 沒想到今天突然收到email說我的H4批了。這是不是說我得馬上辭職? 因為H4不可以工作?那我的狀態到底是什麽?H1, H4, or AOS(我有485 p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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