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他/她應該是辭職,辭職頂多伴隨個ACCELER MORAL一般不會告到PRUD D HOMME的。但是文中又有雙方律師,那麽難道說已到了PRUD D HOMME?當時有沒有PROPOSER LICENCIEMENT CONVENTIONNELE?
你說3月分超法律字典寫了封信,是什麽信?解雇信?所以才有了解雇前必須的談話?
如果真的是你寫過解雇信,MOTIF是調換工作,那麽在PRUD D HOMME前你百分之百輸了。這和正確做人正確做事你勇不勇都沒關係了,因為法國的勞工體係就是那麽的不“正確”。
把實際情況再寫的具體些吧,大家好幫你分析一下。SINON最少要賠6個月的工資+這期間的ACCED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