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用以欠費驅逐,因為欠費驅逐一旦交錢就不能繼續驅逐。屋主要自住在任何地方都無可爭議能收回房屋,隻是看需要支付多少

搬遷費。

如果關係並沒有鬧僵,完全可以自己先正常通知,因為你一提驅逐就等同於“宣戰”,對方的反應必然就是戰鬥狀態。如果已經鬧僵,就找律師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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