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我覺得如果每次發notice你都要額外付錢給驅逐公司,讓房客走人可能更好。這房客已開始用欺騙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不宜留了。你又是遠程管理,太費精力,耗不起。

下次不交租,關zelle賬戶,直接走程序。當然,如果他們能自己搬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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