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case是房客繳不出全額房租,我們在lease結束前60天給了終止合約通知。

本帖於 2025-02-04 19:48:4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花飛絮 編輯

房客開始完全不繳房租,給3天notice,開始驅逐程序,房客的回應晚於法定的截止日期5天,法院還是接受了房客遲到的回應,開庭日定在兩個月之後的感恩節前。當天達成庭外和解,房客於1月2號搬出。庭外和解當天,律師去市警局申請驅逐,要求在1月2號之後執行,據房客說警察在和解達成的第二天就去“問候”房客了。1月3號警局還來問我們驅逐進程。OC的警察還是很給力的。房客欠的房租和律師費是可以繼續追討的,但他現在完全沒有收入,基本沒戲。法院走廊裏有好多專接這種case的律師,就看你願意過來找嗎?你給房客cash for keys的選項,同時開始驅逐,有些房客收到法院通知,會接受拿錢走人的選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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