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給一個月租金並協助搬家等等,這些我們都答應了,也給了notice,但房客還是耍賴不搬。他的胃口不小!
在研究cash for keys時, 我上網查了一下具體到洛杉磯縣的cash for keys 的費用,居然平均值是2萬5!這我就明白了,房客的胃口就是這麽喂大的。
我的房客是墨西哥人,有工作的,房租的一部分是公司補貼,應該是還不錯的工作,以前也沒什麽幺蛾子。就是這兩年,我估計他們老莫之間也互相交流,知道了耍賴能獲得好處,這兩年總是變著法兒的晚交、少交租金,我們給的房租絕對是優惠的,同樣的租金他肯定租不到的同樣的房子了。
所以,還有什麽終極大法嗎???還是滿足他的大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