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Fishman 所寫的 every landlord's tax deduction guide,有一章( Casualty and Theft Losses)專門講出租房保險索賠如何報稅,根據對他的書的理解我寫過兩篇文章(若質疑我的理解自己可以讀讀他的書)
總結一下就是,保險索賠報稅需要幹三件事, 以網友mominma的例子:
1)報損失或利潤,損失5000, 索賠5000,利潤或損失為: 5000-5000=0,也沒利潤也沒損失
2)從損失那天起停止5000的折舊
3)從維修完畢那天重新開始5000折舊
上麵三步是嚴格按照稅法必須要幹的事(或者說Stephen Fishman對稅法的解釋 )。但是,網友mominma的例子,不報影響不大,隻是影響2)和3),對報稅額的影響很小。
正在外地瞎轉,若無法按時回複問題,還請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