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底給父母遞交了 I-130, 父母在中國, 因為要照顧老人, 不能來美國等綠卡。 但以一點我忽略了, 就是沒有在他們申請綠卡前 讓他們去領事館先半一個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現在我老婆要生孩子, 父母要來美國, 預約了 5/2 去簽證, 這是第二個我的失誤 , 就是DS-160 我寫上了 以前父母申請了綠卡。 後來越想越不對, 這樣有移民傾向的簽證申請 鐵定會被拒掉。 所以我就把 DS-160重新填寫了一份,沒填申請過移民,由於簽證預約距離簽證日太近, 不能取消, 所以 然後決定 5/2 簽證 不去了。 以後再重新預約一次用新的 DS 160。
現在想請教的問題是:
1. 如果這次簽證 被拒了, 對於以後綠卡申請是否有影響呢?
2. DS160上不寫申請過移民的風險有多大?
3. 還有其他建議嗎?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