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8老師,
本人綠卡持有者,2015年6月至今基本在中國,期間回過美國4次(長度,3天到2周不等)。我們計劃9月辦婚禮,然後老婆以B2身份(去年已辦10年B2簽證)和我進入美國,我們辦美國結婚證,然後我給她辦理I-130。她會在我提交申請前回到中國,而我也隻能呆6個星期。我本人也需要在6周內提交辦理一個I-131,因為我還需要在中國呆一年左右。
問題1:我給她辦理的I-130會不會有問題?因為距離她以B2進入美國不超過2個月時間,當然提交時她已經回到中國?
問題2:提交了I-130後,我是不是必須常駐在美國,直到她的I-130獲批?
問題3:提交了I-130後,我可不可以回到中國,然後在她排期到前回到美國?
問題4:我的I-131申請會不會影響她的I-130申請?
問題5:提交她的I-130申請會不會影響她明年申請美國F1學生簽證?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