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都給我。給我弟弟大部分也行,但不能他獨占。國內人大概因為近水樓台照顧父母多些,期待在海外的手足放棄。我覺得我給父母做的

本帖於 2019-11-12 13:54:1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香草仙子 編輯

也不少。經常打電話安撫老人。經常帶禮物回國探望。放棄繼承權就是承認我沒照顧父母該受懲罰。這個不接受。寧肯將來把房子賣掉給弟弟多一份錢也要有繼承權。我在美國的部分投資基金繼承人也是我弟弟, 就是為了補償我不在父母身邊他獨自承擔照顧父母工作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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