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些受益人都是在結婚前指定的,以後沒有變過,作為遺孀可以打官司的。找律師吧。

我知道我們這兒,婚前指定的401K受益人,一旦結婚了,就不算數了。必須從新再指定,並需要配偶簽字。 好像過35歲生日時,如果不重新指定,也會直接歸配偶。 各個州法律不一樣,但配偶應該能拿到一部分的。 特別是婚後繼續放錢的投資帳戶,配偶應該有份。 保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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