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以J-1訪問學者身份來美(在美國大學裏,美國這邊不給錢所以沒有雇傭關係)後申請了EB1A ,I-140已經得到批準。預計近期就可以拿到J豁免。 我的問題是:
- 在已批準的I-140(EB1A)基礎上, 可否在沒有工作(沒有雇主證明信)的情況下就直接遞交I-485調整身份? 在此情況是否必須提供經濟實力證明以表明不會成為社會負擔? 除了美國這裏銀行賬戶的流水賬, 可否提供國內的銀行資金證明?
- 如果必需有雇主證明信 (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那就隻能等拿到J豁免後先找份工作將身份從J-1轉成H-1後再提交I-485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 那麽是否最好找 I-140 Part 6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posed employment中填寫的那個雇主(也就是我目前所在的大學)? 還是隻要是同意研究領域的研究職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