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這是您們控罪的一些資料,您們應該了解一下
http://www.moga.mo.gov/statutes/C500-599/5650000074.HTM
一般如果罪名成立,這是一個a class A misdemeanor, 一般的情況,a term not to exceed one year
所以您們的情況應該考慮經過協商,取得較輕的控罪或許是比較現實的情況.
同時個人會建議您不要自動提及您是一邊拿著菜刀一邊還抱著孩子,因為您這種行為明顯的將孩子置放在危險的情況,法官如果知道這種情況,可能會要求兒童福利機構介入調查, 在您目前的情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有要您說謊)
至於expunge您的紀錄的問題請參考這個資料
http://criminal.findlaw.com/crimes/expungement/expungement-state-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