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堅持不認罪,但是證據充足,檢方會決定出庭審。所以arraignment千萬不要認罪,起碼要靠律師掙紮一下,拖到最後,爭取少判甚至不判”
--- 那第一次就認罪,有了結果,去考慮下一步,不好麽?
反正是要死,就死的幹脆些,還剩些力氣重生。你這麽拖拖拉拉個一年半載,很折磨人的。
如果證據已經確鑿,幹嘛還要垂死掙紮一下?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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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前起碼要知道自己的懲罰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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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4 postreply
07: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