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中國結婚二十多年,這幾年到美,在美對我家暴及出軌.我已遞交離婚申請7年.對方隻想離婚,財產獨吞,因中美財產都掌握在他手裏.他一拖再拖,換了四批律師.可我各方麵有限,一直在用同一位律師.7年來,官司沒任何進展,還處在交換資料和處理贍養費階段.我隻是想分割見得到的房產.對方現又在中國生了兩孩子(他已是美國公民).可恨的是不久法院判我因沒按時交資料罰我$19,000.但我方律師隻是之前口頭說過可能會罰4千,而追問多次究竟是何時哪次資料沒按時交,律師都支吾搪塞.平時有問題谘詢也極少回複.這樣的律師我是否還可用?想聽聽大家對這樣的案件及這位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