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請您不要再浪費其他人的善意。
這對夫妻要離婚是雙方的自由與問題,法律上沒有規定"大難來時不能各自飛",同時,30 年的婚姻不能夠維持,一定有不為外人道的原因。 加上孩子也不想介入,這中間有足夠的故事與原因,但是您一句,在表嫂慫恿下就一竿子打翻,講白了,你 編啥故事? (真要說,這對母女真正是,黨的好兒女,翻臉如翻書 !)
好,回應你的問題,國家有法律要求,子女必須贍養父母,你 一句"心疼"就棄之不用,你希望其他人說啥,要不要在這裡發動一個"募捐" ?
講白了,這種情況,你要是夠朋友,就拿出銀子替您的表哥在中國找律師,依法來處理,妻子要離婚,行,家產分一分,自已的孩子不想管,行,提出訴訟,要求子女拿錢負責,問題就是這樣的簡單
在這裡浪費其他人的善心,真正的原因是,你自己其實不想出錢幫忙,隻是希望用這種方式安慰你自己脆弱的心靈,告訴你自己,"已經盡心了",所以你可以晚上睡得好一些,如此而已。
罵完了,老貓心情很好,上工去也。 債見 !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晚輩對長輩的贍養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上述規定是保護老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