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先說在前,這個帖,老貓花時間回答,不是隻為了你,更是給日後有類似情況的朋友,一個找到解決方式的機會,所以如果你不願意資料共享,請先將說清楚,老貓也無須再浪費時間,否則,如果你利用完了,刪帖走人,你就是標準的"法客" (法壇會刪帖的客人)
你的問題,簡答如下
(A) 財產當然要分,但是要看對方與你所在的地區,美國有兩套衡量如何分配婚內財產的製度,主要看你人在那一州。 (這是你必須提供的資料),同時分產是債務與財產共同考慮。至於是否平分,一種是看雙方貢獻的程度,(如首付的比例.....) 依比例平分,另外一種就是 50-50 對分,至於用那一種,主要的重點就在於你們在那裡 file 離婚。
(B) 由他這兩天的反應,加上可以回父母家過年,這些加起來,你在美國應該沒有他所有的人力與物力,因此爭取單獨撫養權,不容易。 特別是在法官考慮這個問題時,主要是從孩子的利益為出發點,所以雙方平分監護權,你作為年幼女兒的母親負責主要監護權,他在週末、假期,可以與孩子單獨相處是最合理的安排。(這樣不剝奪他做父親的權力,也給予你一個 break),特別是老貓猜想,你應該在 40-45 左右,如果考慮未來,是否還有所謂的第二春,你應該將這個列入考慮。
同時,20 年後,誰來負責您們最小的孩子的教育費用? 你不要贍養費是您的選擇,但是 child support (CS) 與未來的教育所需,是你應該考慮的,特別是就一種情況,假定,你們離婚之後,他再婚,然後又有了孩子,你認為,他能有多少能力與能存多少錢給所有的孩子? 這就是為什麼你應該考慮除了一般的 CS 費用之外要求一部份額外的費用,作為您的孩子的大學教育基金。
同時,孩子的醫保,家中所有的保險,現在仍然在清償房貸,這些都是你需要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