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方和孩子沒有居住此房的需要了。這就是為什麽離婚協議上同意兩年後賣房。沒什麽貓膩在後麵。當時對方收入低,沒法buyout, 現在也低,也沒能力buyout, 所以死守。
等兩年是想等孩子高中畢業不換學校。孩子馬上就要畢業了秋天上大學。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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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應該賣房,然後在同一學區租房住。不能什麽便宜都賺到。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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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20 postreply
1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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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當然是想這樣,保留這個房子對我任何好處都沒有。
-艾米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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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20 postreply
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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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急就同意延後再賣,隻是現在得收租金....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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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20 postreply
16: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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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不急,就怕因為對方耍賴最後導致foreclosures。要求房租也是個辦法,謝謝
-艾米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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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20 postreply
17: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