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陪審團jury selection 有的明確不能有法律背景 -julie116- (0 bytes) (8 reads) 09/14/2019 postreply 13:05:02
• 還有把碩士學位以上的統統不要。 -hello2002- (0 bytes) (11 reads) 09/14/2019 postreply 14:06:46
hello2002 自己有碩士以上的學位,沒被選中做陪審員,不等於所有碩士學位以上的“統統不要”。同時好奇她怎麽知道她沒被選中做陪審員原因是因為有碩士以上的學位。
• 最簡單的加個後綴, 以示區別。 中國客戶搞不清的。1 -hello2002- (83 bytes) (82 reads) 11/22/2019 postreply 17:23:33
不知這種做法是否合法。隻知為類似的做法打官司的事兒數不勝數。
1.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舉雙手雙腳支持版主管理論壇秩序,然而管理不等於惡語相向。從管理的角度出發,用 “這個建議沒有法律依據” 比用 “你怎麽又來了” 更準確。前者對事,後者對人,效果要好的多。
2. 即使在法庭,有不同意見依然可以請律師爭辯。論壇中看到自己認為不妥的言行也可提醒對方,不必繞道而行或直接向論壇管理申訴。
3. 如果一切建議必須有法律的根據而不是隨意抒發個人的看法。法壇除了老貓與檸檬誰都沒有話語權。
題外的話:非常羨慕老貓遇事無條件地支持另一位版主。但兩位版主的法律知識,行事方法,與發帖出發點有很大區別,不可同日而語。如果這個貼子冒犯了老貓,我立馬就刪。老貓您千萬別用我的貼子做借口說從此不來法壇。我沒那麽大的鍋蓋能擋住所有需要免費谘詢的同學的板兒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