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就事論事提問而已。至於LZ家具體細節,常言道清官難斷家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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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方來發帖不知將是怎樣的說法。什麽

家暴,分居都源自LZ貼。不是捏造啊。
”我沒有看見法庭信不理的說法“   請看LZ原帖:”由於對方一直拖遝不及時回應,對至於雙方連著兩年每年都有收到法庭的質詢信件“---啥意思? 法庭的信件都得在限期內回應,男方居然可以一直拖遝,不理不回應?

所有跟帖: 

所以應該沒有強製離婚的吧。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398 bytes) () 05/29/2019 postreply 20:15:41

網絡自以為是的言論可以隨便說。。。。 -隨遇不安- 給 隨遇不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29/2019 postreply 22:03:19

僅想知道男方遲遲不肯離婚,並能無視法庭和律師,都不予理睬,理由究竟是什麽? -pickshell- 給 pickshell 發送悄悄話 (177 bytes) () 05/30/2019 postreply 06:28:44

不知道加州,我們州遞交離婚申請以後6個月,才可以審理。如果不去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344 bytes) () 05/30/2019 postreply 18: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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