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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Line of Credit 是在兩人名下,兩個人都可以拿錢跑掉, 樓主的情況是兩個房子,都是共同貸窾,離婚後產權一人一半, 但是貸窾不分家,所以對方拿到房後,質押借款走人,(因為對方是屋主,辦理其他貸款不用樓主同意), 但是對方跑了,這邊原本的房貸在雙方名下,先生不付,就得樓主付,但是房地產不是樓主的,所以也不能賣.

日後另外一個貸款因為沒有人付,來收房子,這邊銀行隻有找樓主負責原本房貸未還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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