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最好不要再攪這渾水“;我好歹想幫“朋友”問問。碰上一“人身攻擊”的,踩了屎了。
所有跟帖:
• 哪裏有人身攻擊?就事論事的來說,你“朋友”把房子賣了不就解決問題了,既然他沒錢付女方的那部分錢,那就賣了後把該分的分了就利索了 -slp- ♂ (0 bytes) () 09/12/2016 postreply 20:13:52
• “人身攻擊”-- 我就是那“事主”了. 真TM的無聊!既然你覺得我”欺騙”,別跟我屁股後頭廢話。我對你沒興趣。 -West-East- ♂ (0 bytes) () 09/12/2016 postreply 20:29:24
• 可笑,這也能成為人身攻擊。公共論壇,你發帖,別人就有回貼的自由,那你也別跟在我後麵回呀 -slp- ♂ (0 bytes) () 09/12/2016 postreply 20: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