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詢如下問題:
1、 在美國,結婚和離婚是否有明確的證件?如同中國的結婚證和離婚證。
2、 父母(非美國國籍)在美國離婚後,孩子(美國國籍)每次離開美國是否需要父母雙方的同意?如果一方(監護方)未得到另一方(非監護方)的同意,把孩子帶出美國,有什麽法律後果?
3、 一方(監護方)拒絕向另一方(非監護方)提供有關孩子的信息,如孩子的護照信息、在國外(美國以外)什麽地方上幼兒園、在國外登記的身份信息,等等,有什麽法律後果?應該向美國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
4、 一方(監護方)把美國小公民帶到另一個國家撫養,是否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如果需要,有哪些手續?如果沒有辦理相關手續,有什麽法律後果?
5、 美國小公民的監護方把小公民送到國外親戚家,孩子長期即不在母親身邊、也不在父親身邊,是否需要辦理相關手續?是否違反了美國相關法律?
6、 中國家庭領養美國小公民,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如果沒有辦理而事實上領養,有什麽法律後果?
7、 美國小公民的監護方把小公民送到監護方的姐姐家(在中國),擅自讓孩子認其姐姐、姐夫為爸爸媽媽,這種行為是否違反了美國相關法律?
8、 上述情況可否向美國駐華大使館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