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谘詢一下在加州離婚的流程

和老公結婚10年,兩個孩子4,7。我們都工作,他工資是我的2.5倍。房子在我們兩個名下。存款不多。家裏主要花銷是他負責。 主要考慮兩個年幼的孩子,想把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孩子是一定會選擇跟我的。孩子所有事情都是我負責,和我也比和爸爸親。老公常常世界各地長期出差。所以我肯定孩子一定會給我。現在的房子我們還可以繼續居住麽?今年剛買的。如果繼續住,我一個人的工資不可能負擔得起。

另外離婚第一步應該幹什麽?找律師麽?還是直接法院起訴?聽說美國的法律要求先分居兩年再離,是這樣麽?

很傷心不能給孩子一個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不知道怎麽彌補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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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551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0:57:06

謝謝你的回複 -我愛貓咪- 給 我愛貓咪 發送悄悄話 我愛貓咪 的博客首頁 (221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1:10:18

回應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85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1:54:06

向左看,第二板塊,第一項。還有一個重要帖子,連接見內。 -廢話多多- 給 廢話多多 發送悄悄話 廢話多多 的博客首頁 (116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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